高力明
摘要:我国对于能源管理和节能减排工作一向是十分重视的。到了上世纪90 年代中期, 国家更是把节能减排工作放在了极其重要的地位和突出的位置上。1997年颁布, 并于199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《节约能源法》, 就是国家以立法的形式所做的宣示和努力。经过十年的实践, 又于2007 年颁布了新的《节约能源法》, 并已于2008年4月1日开始施行。新的节约能源法对节能途径、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、节能技术进步、激励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均作了非常详细的规定和说明。特别是在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一章中, 在作出一般规定后, 更是对工业、建筑、交通运输、公共机构和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分别列出了具体的条款, 极具可操作性, 便于实施、监督和管理。它的施行必将极大地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进程, 并大大提高能源管理的水平, 为使国民经济可持续地, 健康、高速地发展起到保障和推进作用。
关键词:能源管理;陶瓷工业;节能减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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